服务条款与细则
定制旅行
总则
您的预订相关合同订立主体为 引睿旅行 私人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我方”),本公司为持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系新加坡注册企业。通过我方预订的所有旅行产品均受新加坡法律保护与约束。我方依据《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处理全部个人信息。
旅行产品预订、付款及确认规则
如需预订行程,可通过官网或致电我方索取报价单。套餐报价不含国际机票费用,机票价格将单独列明。书面报价单上标注的有效期内,我方承诺按报价单价格执行;本公司无义务提供行程各项成本明细,所有报价均视资源库存及客观情况变动而定。
完成预订流程需您填写、签署并回传行程预订表,同时支付 20% 定金,我方方可锁定临时预留资源并完成确认预订。根据出行时段及合作供应商规定的特殊付款要求,预订时我方会告知是否需要提高定金比例;若委托我方代订国际机票,机票款项需同步支付。已收取的定金将计入行程总费用。强烈建议您自预订之日起购买足额旅行保险。
我方收到定金与预订表,不代表预订已确认;仅当我方出具定稿行程单并附带注明尾款截止支付日期的形式发票后,预订方可视为正式确认。游客有义务确保款项在到期日前足额付至本公司,逾期未付款项,定金不予退还。
若我方无法落实全部预订资源,将与您协商替代方案,必要时重新出具报价;若替代方案与原行程存在重大差异,您可选择更换方案,或申请全额退款,无需承担任何取消费用。
行程变更、取消费用及退款规则
若您需要修改已预订的行程,我方将出具全新报价,酒店及各合作供应商可能收取额外变更手续费,该费用不含航空公司针对国际机票收取的改票费、不可退费用。若您缩减出行人数,剩余同行客人的单人行程价格可能大幅上涨。
如您申请取消行程,扣费标准如下:
以上扣费标准不含国际机票费用,机票退款 / 扣费遵循对应舱位出票条款,我方将单独告知。部分邮轮、豪华列车及酒店拥有独立预订规则,其专属取消政策会在预订前说明,并优先于本通用取消条款执行。
取消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我方会尽快处理退款,但受境外航司、海外行政流程限制,退款到账周期约 2 至 3 个月。
无故缺席
未提前通知且未按计划出行,将视作无故缺席,预订全部费用不予退还。
行程出发后变更
行程一经开启,未实际享用的任何服务均不予退款。
若调整行程安排产生差价、机票改票费等额外支出,客人需在变更时当场向本公司付清相关费用。
护照与签证
客人有义务自行核查并备齐全套出行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对应签证、务工许可、健康证明等旅行所需文件。
责任与免责声明
本公司及其合作代理不对旅客发生的人身受伤、疾病、意外、财产损毁、财物遗失、行程延误、身故,以及各类人身或财物相关意外状况承担任何责任。旅客需充分知晓境外旅行本身存在的各类固有风险。
因恐怖袭击、劫机、社会动乱、自然灾害、劳工罢工、盗窃、各国出行警示及其他超出本公司可控范围的事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本公司均无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为保障旅客权益,或因天气、当地突发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保留调整、更改行程的权利。
若因天气、交通罢工、政局动荡、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取消,行程办理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精致小团
一、总则
您的预订合同签约主体为 引睿旅行 私人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我方”),本公司为新加坡持牌旅行社(旅行社牌照号:03349;实体机构编号 UEN:201936477M),于新加坡注册设立。
所有预订均受新加坡法律管辖,一切纠纷仅由新加坡法院专属管辖。我方严格依照《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处理全部个人信息。
二、预订与付款细则
- 预订流程:如需锁定小团出行席位,客人可通过官网、指定邮箱或专线电话联系我方。请注意:若无特别注明,行程总价不含国际机票费用,机票价格将单独报价。
- 定金:完成预订后三(3)日内,需支付行程总价款 20% 的定金,定金不予退还,以此确认预订。若第三方合作供应商(特色民宿营地、野生动物游猎、卧铺列车、邮轮等)有特殊付款要求,我方有权要求客人支付更高比例定金。
- 尾款:全部尾款须最晚于出发前九十(90)日付清,或按确认发票载明的截止日期支付,以二者中较早日期为准。
- 临近出发的预订:若在出发前 90 日内才完成预订,确认预订时需一次性付清全款。未在截止日前结清尾款,将视作客人主动取消行程,本公司有权没收定金并出具书面取消通知。
三、取消与退款规则
3.1 客人主动取消行程
取消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因小团为专属固定发团,我方需提前数月向合作方支付不可退预留款项,故取消扣费标准如下:
备注:因小团行程存在固定成团成本,且需遵守各合作供应商硬性规定,小团出行的取消政策严于私人定制游。
3.2 预订名额转让
若同行客人无法出行,可将自身名额转让给您自行介绍的其他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转让申请至少于出发前 30 天提交;
- 所有合作供应商(航司、酒店、当地地接)均同意变更出行人姓名;
- 客人需支付每人 250 新元的更名手续费,同时承担供应商收取的各类额外费用与罚金。
3.3 本公司取消行程
若报名截止日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或发生其他我方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本公司保留取消行程的权利,相关处理规则如下:
-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我方将至少提前 90 天通知客人;
- 全额退还客人已支付给本公司的所有行程款项;
-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衍生费用损失(例如签证费、不可退机票、旅行装备购置费用等)。
四、无故缺席与未享用服务
- 无故缺席:未提前提交书面通知、未抵达指定出发集合点,将被认定为无故缺席,全部预订费用不予退还。
- 未享用服务:行程正式开始后,客人未实际享用的任何项目(含餐食、景点游览、住宿等),均不予退款、不予抵扣。
五、出行证件与旅行保险
- 出行证件:客人需自行负责备齐全套有效出行文件:有效期剩余不少于 6 个月的护照、目的地所需签证、务工许可、健康及疫苗证明等。
- 旅行保险:我方强烈建议所有客人在预订行程时购买全面型旅行保险,保障范围需覆盖行程取消、医疗支出、人身意外、紧急医疗转运。
六、权责划分与责任限制
- 旅行固有风险:客人确认知晓境外旅行本身存在各类固有风险。无论成因如何,本公司及其合作代理均不对旅客发生的人身受伤、疾病、财物损毁、意外、财物遗失、行程延误、身故承担任何责任。
- 不可抗力:因我方无法控制的各类因素造成损失、损毁或行程延误,本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天灾、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社会动乱、劳工罢工、公共卫生疫情、各国出行风险警示。
- 行程调整:为保障整团旅客权益,或受当地天气、安全等客观条件限制,我方保留调整行程、住宿、交通安排的权利。
- 额外费用承担: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取消或变更,行程办理、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额外支出,均由客人自行承担。